北交所开市首日设30%涨跌幅

11月2日晚,北交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2件基本业务规则及31件细则指引指南。上述业务规则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业务指南,于2021年10月30日发布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及6件配套细则和指引。至此,北京证券交易所7件基本业务规则已全部发布。

本次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2件基本业务规则前期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交所规定,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当日,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以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

北交所表示,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部署下,下一步还将陆续发布涉及QFII和RQFII证券交易、发行上市审核标准的适用要求等相关业务规则,持续做好市场制度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开展企业培训、投资者教育、会员接纳等规则实施的准备工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开市和平稳运行奠定基础。

同日,北交所发布关于举办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度解读专项培训的通知。通知显示,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陆续发布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配套的自律规则。为及时向市场主体介绍北交所制度体系特点及规则要点,北交所拟于11月5日-12日分别面向挂牌公司、证券公司、投资者在线举办制度解读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