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部分产能出让方案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变更后的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部分产能出让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2日。联系电话:0311-87800210。

(河北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