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电弧炉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2017年12月公告的原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弧炉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废止,现将新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12月14日。联系电话:0791-88916371。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弧炉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