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失联 杭州高新收深交所关注函
昨日,深交所对杭州高新(300478.SZ) 董事会下发了关注函,就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吕俊坤失联等事项提出问询。
11月23日,杭州高新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称,近日,公司无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俊坤取得联系,其处于失联状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能了解到吕俊坤失联的具体原因。
吕俊坤直接持有公司5%股份,通过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帆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股份,通过其一致行动人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人中盈”)间接控制公司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5%股份。其中,双帆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质押且因未按约定时间回购而处于违约状态。
吕俊坤已于2020年9月11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目前,其失联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稳定性造成影响。
11月24日,杭州高新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质权方将对双帆投资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
深交所要求杭州高新就以下五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说明:
1.公司及吕俊坤亲属截至目前对吕俊坤失联原因和行踪所掌握的信息,为联系吕俊坤已采用的具体措施等;
2.公司及吕俊坤亲属所掌握的吕俊坤个人债务情况,包括债务金额、是否涉及公司责任、是否被提起诉讼等,是否存在冒用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对外担保的情况;
3.吕俊坤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截至目前的质押情况,包括质权人、起止时间、质押股份数量、融资金额,如被平仓,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的具体影响,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所采取的措施;
4.吕俊坤失联及可能涉及的相关债务问题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已产生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5.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18号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称,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俊坤失联,目前吕俊坤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失联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稳定性造成影响。吕俊坤直接持有你公司5%股份,通过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帆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5%股份,通过其一致行动人万人中盈(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人中盈”)间接控制公司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5%股份。其中,双帆投资所持有你公司股份全部质押且因未按约定时间回购而处于违约状态。2020年11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质权方将对双帆投资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说明:
1.你公司及吕俊坤亲属截至目前对吕俊坤失联原因和行踪所掌握的信息,为联系吕俊坤已采用的具体措施等;
2.你公司及吕俊坤亲属所掌握的吕俊坤个人债务情况,包括债务金额、是否涉及公司责任、是否被提起诉讼等,是否存在冒用你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对外担保的情况;
3.吕俊坤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截至目前的质押情况,包括质权人、起止时间、质押股份数量、融资金额,如被平仓,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的具体影响,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所采取的措施;
4.吕俊坤失联及可能涉及的相关债务问题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已产生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5.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