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现8.25亿元 红塔证券遭一股东清仓减持
2020年的最后一天,云南白药(000538,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白药)完成了最后的减持,即清仓其所持有的红塔证券的全部股份。值得注意的是,在云南白药减持后阶段,红塔证券再有一名股东披露了减持计划。
一名股东两个多月完成清仓 至少套现8.25亿元
近日,红塔证券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显示,云南白药自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44,037,983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3,075,700股,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 47,113,68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并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白药未持有公司股份。即实际仅历时两个多月,红塔证券已被云南白药“清仓”。
公开资料显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云南白药持有红塔证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113,683股,占红塔证券总股本比例为 1.30%,股份来源为红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已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巨潮资讯网显示,云南白药此次实际减持从2020年10月26日开始,分五次减持。即10月26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31日、12月31日分别减持7,704,886股、15,851,925股、13,917,836股、6,563,336股、3,075,700股,累计减持47,113,683 股。根据交易价格,云南白药减持上述红塔证券累计47113683股,至少套现了8.25亿元。
对此减持原因,根据红塔证券2020年7月7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云南白药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 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47,113,683 股。
年末股东“争相”减持:另有一名股东发布减持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在云南白药进行最后减持阶段,红塔证券另一股东亦发布了减持计划。
12月7日红塔证券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显示,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工投”)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 2020 年 12 月 14日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1,000,000 股(11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30%,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该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云南工投持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塔证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550,2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8%,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0 年 7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据巨潮资讯网,截至2020年9月30日,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红塔证券前十大股东之一,排名第七。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上述公告日,云南工投自红塔证券上市以来未减持过红塔证券股份,此次为其第一次计划减持红塔证券股份。
股价下半年整体下滑 全年存在多次违规被监管查处
除了被股东“争相”减持外,红塔证券在2020年下半年的股价整体呈现下滑。
根据巨潮资讯网,2020年7月1日当天红塔证券收盘价为19.36元/股,2020年12月31日红塔证券收盘价为18.59元/股,按收盘价来算,红塔证券在2020年下半年股价整体下滑3.98%。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对于红塔证券而言,可谓“祸不单行”。除了股东减持,下半年股价下滑,还多次违规被监管查处。
2020年9月,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0年第7号)》,显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3月7日被列入了限制名单。
中证协表示,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在科创板“赛科希德”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时,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一)使用他人账户报价;(二)同一配售对象使用多个账户报价;(三)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四)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五)委托他人报价;(六)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七)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八)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九)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十)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十一)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十二)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十三)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报价后,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一)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二)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三)网上网下同时申购;(四)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五)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赛科希德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显示,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 30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820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2,718,540 万股。有 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即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十八条第一则规定,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本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一次的,协会将出现上述违规情形的配售对象列入首发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以下简称限制名单)六个月。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创板及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
另外,同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红塔证券在开展债券交易业务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信息系统化监控不到位,公司风控系统未设置关联交易额度风控阈值,资管业务通过手工台账审核回购利率偏离情况;二是债券投资交易人员薪酬递延制度不符合监管要求;三是债券交易询价活动留痕不到位。
中国证监会表示,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第二条等规定,“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黄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