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个违法违规行为 银盛支付去年被罚1099万元

支付牌照即将到期,然而,近年来,银盛支付存在多个违法违规行为,仅在2020年,银盛支付即领六张罚单,公司合计被罚1099万元,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

仅去年已收六张罚单 累计被罚千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处罚信息,仅在2020年期间,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盛支付)即已收六张罚单,公司层面合计被罚千万元,时任董事长李鲁亦两次连带被罚。

2020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作出的一则罚单即郑银罚字〔2020〕7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特约商户进行管理”、“未按规定发送收单交易信息”、“未按规定对外包业务进行管理”、“未按规定进行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四项违法行为。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2020年3月17日,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披露一则处罚公告,即渝银罚 〔2020〕13 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未按规定管理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管理特约商户;未按规定落实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等”,按规定被处罚139万元。

2020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披露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2020年第9期),显示,深人银罚〔2020〕4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李鲁(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于2020年3月26日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李鲁(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决定。

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即甬银处罚字〔2020〕7

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2.其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3.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对此,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被罚款 535 万元。

该张罚单显示,除了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被罚款外,包括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缪勇、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助理总经理王磊、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朱玲君、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业务管理部副经理魏佳丽均被罚款。

2020年9月8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即长银罚字〔2020〕17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非个体工商户类的单位特约商户,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2.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第四十二条、《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被处以警告并被处罚款26万元。与此同时,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人王洪亮、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业务管理部反洗钱专员于焕均被罚款。

2020年1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公示表(2020年第50期)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情况:1、未对实体商户收单业务进行本地化经营和管理;2、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

与此同时,该处罚显示,李鲁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作出了如下处罚,即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1,304.4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841,304.41元,合计罚没款项3,042,608.82元(304.26万元)。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时任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鲁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7.5万元。

近年来多次违法违规 曾单次被罚款千万元

其实,银盛支付不仅在2020年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以来至今,即在2016年成功续展支付牌照后,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违法行为时有出现。

2017年7月14日,银盛支付安徽分公司因存在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决定,责令银盛支付安徽分公司限期改正,并处18万元罚款。

2018年8月6日,银盛支付为境外非法贵金属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网络支付业务服务,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未能发现数家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交给非法互联网平台使用,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此外,银盛支付还存在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及资金清算、违规将银行卡收单核心业务外包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最终对银盛支付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34.14万元,并处罚款1312.61万元,合计罚没2247.7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30万元。

2019年3月21日,银盛支付陕西分公司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对商户业务的真实背景、用途进行详细了解,间接为无证机构榆林卡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支付结算服务;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设置违规,为陕西美酒客、上海美酒客设置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是个人账户,榆林卡卡入网时设置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是个人账户。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银盛支付陕西分公司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间接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万元;对银盛支付陕西分公司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设置违规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万元,共计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19年4月19日,银盛支付天津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责令期限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

2019年7月29日,银盛支付内蒙古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被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19年11月1日,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68万元。

牌照续展在即 却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

人民银行于2020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发信息显示,银盛支付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换言之,银盛支付将于今年五月份进行支付牌照续展。

然而,银盛支付自2016年成功续展后,多次出现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违法行为。

有分析人士指出,鉴于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银盛支付多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多次出现较大金额罚款,该次续展或承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银发 〔2015〕358号),对于支付机构许可存续期间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应指导其客观审慎开展续展申请,敦促引导其开展兼并重组、调整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稳妥安排市场退出等工作:第一,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较大金额行政处罚的等。

公开资料显示,银盛支付是银盛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曾称深圳银盛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盛集团”)旗下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成立于2009年,于2011年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是首批27家机构之一,并在2016年成功续展支付牌照。(黄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