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闪崩上演天地板 连续六个交易日涨停
1月28日,神通科技(605228.SH)早盘突然闪崩上演天地板,由开盘“一字涨停”直线下杀,直至跌停。该股今年1月20日上市,已连续六个交易日涨停。
截至今日收盘,神通科技报12.29元,跌幅10.03%,成交额1.49亿元,换手率14.14%,振幅20.06%,总市值51.62亿元。
神通科技1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6日、1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神通科技2019年营业收入下滑,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2019年连续2年下滑。2016年至2018年期间,神通科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持续低于同期营业收入。
2016年至2020年1-6月,神通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40亿元、16.90亿元、17.56亿元、15.90亿元、5.79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1.65亿元、1.39亿元、1.14亿元、4579.72万元。
2016年至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8亿元、2.28亿元、6067.21万元、1.52亿元、228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1.28亿元、13.72亿元、16.91亿元、16.54亿元、6.40亿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神通科技2018年多项数据在前后报送的两版招股书中存在对不上的情况。
神通科技2021年1月6日报送的最新版招股书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9年5月16日报送招股书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差近7000万元。
2019年5月16日报送招股书显示,公司2017年、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亿元、1.30亿元,与2021年最新版招股书中相应数据分别相差6734.59万元与6939.50万元。
在公司此前于2019年12月20日报送的招股书中,2018年营业利润为1.48亿元、利润总额为1.74亿元、净利润为1.40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亿元。
在2021年1月6日报送的最新招股书中,2018年营业利润为1.47亿元、利润总额为1.73亿元、净利润为1.39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亿元。
2020年1-9月,神通科技实现营业收入9.95亿元,同比减少10.57%;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94.03万元,同比减少3.12%;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74.42万元,同比减少10.78%。
2020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亿元,同比增长4.65%;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4.31万元,同比增长12.81%;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0.93万元,同比增长9.61%。
根据公司2020年1-9月经营状况,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在手订单和交货计划,以及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神通科技预计2020年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15.5亿元左右,同比变动-8.82%至-2.53%;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万元-1亿元元左右,同比变动-16.41%至-7.12%。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神通科技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33亿元、1.95亿元、1.97亿元、1.54亿元。
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神通科技负债总额分别为10.77亿元、11.25亿元、11.39亿元、9.78亿元、8.40亿元。
神通科技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2016年至2020年1-6月,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9.90%、61.64%、56.67%、55.12%、51.33%,高于同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42.29%、40.14%、39.94%、42.07%、39.85%。
而神通科技的短期偿债能力不及同行。2016年至2020年1-6月,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4次、1次、0.97次、1.08次、1.17次,低于同行同期的平均值1.46次、1.25次、1.43次、1.20次、1.24次。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63次、0.69次、0.67次、0.78次、0.84次,低于同行同期的平均值1.06次、0.91次、1.10次、0.92次、0.96次。
神通科技主营业务为汽车非金属部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饰件系统零部件和模具类产品等。其中,动力系统零部件包括进气系统、润滑系统、正时系统等产品,饰件系统零部件包括门护板类、仪表板类、车身饰件等产品。
方立锋、陈小燕夫妇合计持有神通投资100%股权、香港昱立100%股权,其中神通投资持有神通科技57.18%股权、香港昱立持有神通科技11.47%股权;此外,方立锋为仁华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75.18%合伙份额,仁华投资持有神通科技7.35%股权。方立锋、陈小燕夫妇合计持有公司76.00%的表决权,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神通科技于2020年9月10日通过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33次发审委会议,发审委对其提出如下问询:
1、2019年、2020上半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不同程度下滑。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波动、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结合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粘合度、发行人产品竞争力、发行人产品可替代性、客户拓展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并形成重大不利影响;(3)说明报告期内动力系统零部件2018年同比上升,2019年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模具销售占比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收入变动情况与对应车型量产周期和年降条款的匹配关系;(4)结合2020年以来订单延期、取消、新增订单与去年同期对比变化情况以及新冠疫情停复工情况、乘用车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行业地位和行业竞争态势、新老车型量产周期转换、年降政策执行、新国标执行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等因素,说明是否对2020全年经营业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效果,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2017年分别收购神通饰件土地、厂房等资产、烟台神通和长春神通100%股权。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出售相关资产后神通饰件于2018年注销,神通饰件注销前生产经营情况、注销时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置情况,说明出售主要资产是否规避职工薪酬发放、债务清偿等法定义务,发行人未直接收购神通饰件股权的原因,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其他法律风险;(2)说明三次收购以不同方式作价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有关业务的定义,说明通过收购同一控制下企业资产是否实质上为一项收购业务,如为收购业务,请说明对发行人财务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橡塑件采购价格大幅下降的原因,分析对比同期不同供应商实际采购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向供应商购买材料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可比;(2)原材料供应商定价策略考虑发行人客户年降因素的合理性及商业逻辑;(3)按产品类型说明年降条款对发行人主要产品定价、成本结转以及毛利率的影响;(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能否及时传导至下游市场,其对发行人未来毛利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5)报告期发行人车身饰件销售单价逐年上升而单位成本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富诚汽车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方立锋的叔叔方叶盛控制的企业,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的业务,发行人与富诚汽车部分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叠;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方立锋与方叶盛共同进行房地产开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方叶盛及富诚汽车从事汽车零部件中的非金属构件业务的背景及原因,资产及业务演变的过程,方叶盛及富诚汽车主要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在历史渊源、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交集关系;(2)发行人与富诚汽车是否存在互相承担成本、分摊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等情形;(3)发行人与富诚汽车是否存在商业竞争或潜在竞争的风险,是否有相关处理协调机制;(4)作为竞争对手,发行人与富诚汽车互相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方立锋与方叶盛共同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神通科技2021年1月20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89元/股,保荐机构为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为吕绍昱、崔洪军。神通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7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亿元,分别用于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5904.97万元,其中东方投行获得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3439.7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1124.53万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783.02万元。
2016年至2020年1-6月,神通科技共进行了2次分红,2次分红分别发生在2017年底和2018年初,时间间隔不到1个月,分红总额却达到2.51亿元。
2017年12月15日,神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9932.42万元(含税),按全体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2018年1月5日,神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1.52亿元(含税),按全体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立锋、陈小燕夫妇合计持有公司76.00%的表决权。按上述分红总额计算,方立锋、陈小燕二人合计可获得现金分红1.91亿元。
公司2018年、2019年两年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2.53亿元,公司两次分红金额相当于两年净利润。
据经济导报报道,神通科技报告期内,为获得经济利益,该公司曾多次造假,如虚假承诺办理外汇登记,重复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融资。2018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余姚支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神通有限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承诺其为非返程投资企业等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规定,构成虚假承诺办理外汇登记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016年至2018年3月,神通科技存在利用一笔购销业务重复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形,即就同一笔采购付款业务在不同银行重复开具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采购货款。2016年、2017年、2018年,该公司重复票据融资金额分别为200万元、2511万元、18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