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退出的落后产能名单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 • 2021-02-25 11:46:34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2020年贵州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黔南州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黔南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黔南州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退出的落后产能名单》,现予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8237529
黔南州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需退出生产线 | 界定标准 | 采取措施 |
1 | 瓮安县连强磷肥有限公司 | 年产10万吨钙镁磷肥生产装置 | 环保隐患大,散排问题突出。 | 对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拆除主体设备,相应产能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
2 | 福泉市永恒矿业有限公司 | 20万吨/年焦炭装置 | 使用焦炭生产装置制焦氯气作为铝酸钙的生产热源,在铝酸钙生产线未建的情况下,违规生产焦炭,焦炉煤气直接放空燃烧,污染严重。 | 对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清理原料堆场,拆除企业煤制气主体装置,相应装置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