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以此为重点,从《通知》下发之日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以下简称大排查)。
一、严密组织
各市、县、非煤矿山企业要把大排查工作作为今年非煤矿山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发力推动。一是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压实责任,切实强化对大排查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制定大排查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过硬的制度措施,提升大排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动,不折不扣地确保大排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
一是要紧扣《紧急通知》中“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和非煤矿山实际,逐项细化量化排查内容,逐项逐条进行排查;二是要按照《紧急通知》要求,将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与生产矿、尾矿库全部纳入大排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三是要突出对重点企业、不放心企业、近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监督检查抽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真正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注重结合
一是要与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紧密结合起来;三是要与“全省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四是要与各级安排部署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严格执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动真碰硬查问题,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在企业重演。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三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省厅将适时对大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迟缓的,严肃问责。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docx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