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通知

大同市、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创建、自评、申请,评审单位评审,省厅组织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专家审核,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尾矿库和选矿厂达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1.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类    型:尾矿库

证书编号:晋AQBWKⅡ202100006

有 效 期:2021-02-24 至 2024-02-23

2.山西省刁泉银铜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

类    型:选矿厂

证书编号:晋AQBXKⅡ202100005

有 效 期:2021-02-24 至 2024-02-23

3.灵丘恒源汇海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类    型:尾矿库

证书编号:晋AQBWKⅡ202100005

有 效 期:2021-02-24至 2024-02-23

4.灵丘恒源汇海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

类    型:选矿厂

证书编号:晋AQBXKⅡ202100004

有 效 期:2021-02-24 至 2024-02-23

5.孝义市兴安化工有限公司辽壁沟赤泥堆场

类    型:尾矿库

证书编号:晋AQBWKⅡ202100007

有 效 期:2021-02-24 至 2024-02-23

6.岚县田野铁矿采矿场有限公司(选矿厂)黄脑安沟尾矿库 (干堆)

类    型:尾矿库

证书编号:晋AQBWKⅡ202100008

有 效 期:2021-02-24 至 2024-02-23

7.岚县田野铁矿采矿场有限公司选矿厂

类    型:选矿厂

证书编号:晋AQBXKⅡ202100006

有 效 期:2021-02-24 至 2024-02-23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