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指标折算确认情况表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规定,经关闭退出煤矿申请,县级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牵头部门审核、市级牵头部门复核,我办确认南江县宏源煤业集团红岩煤矿有限公司红岩煤矿等5处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现予以公告。

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指标折算确认情况表

序号

所属

市(州)

煤矿名称

关闭退

出年度

生产能力或建设规模(万吨/年)

确认依据

总指标数量

(万吨/年)

备注

1

巴中市

南江县宏源煤业集团红岩煤矿有限公司红岩煤矿

2020年

6

安全保障程度低、长期不达产

12

2

泸州市

泸县鑫福煤业有限公司堆金湾煤矿

2020年

15

与风景名胜区重叠

30

3

泸州市

古蔺煤矿(西段)有限责任公司古蔺煤矿西段

2020年

15

灾害严重

30

4

泸州市

古蔺县三和煤业有限公司田湾煤矿

2020年

15

灾害严重

30

5

攀枝花市

盐边县金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梨树湾矿井

2020年

15

长期不达产

9

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原生产能力的60%折算为放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