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开丰煤矿等3处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
来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2021-03-22 11:16:32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规定,经关闭退出煤矿申请,县级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牵头部门审核、市级牵头部门复核,我办确认开江县开丰煤矿等3处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现予以公告。
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指标折算确认情况表
序号 | 所属 市(州) | 煤矿名称 | 关闭退出年度 | 生产能力或建设规模(万吨/年) | 确认依据 | 总指标数量 (万吨/年) | 备注 |
1 | 达州市 | 开江县开丰煤矿 | 2020年 | 15 | 安全保障程度低 | 30 | |
2 | 宜宾市 | 宜宾县凤祥煤矿 | 2020年 | 15 | 长期不达产 | 9 | 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按原30%放大200%计算 |
3 | 宜宾市 | 宜宾市蜀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繁荣煤矿 | 2020年 | 15 | 长期不达产 | 9 | 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按原30%放大200%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