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燃煤机组关停整合情况的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0〕37号)及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非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关停计划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240号)、《关于做好7个传输通道城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落后燃煤小热电厂关停整合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1147号)、《关于做好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非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关停整合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1272号)要求,山东省2020年度关停燃煤机组56台、418.65万千瓦,升级改造落后燃煤机组21台、122.6万千瓦。以上机组均由市能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已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特此公告。

附件:1.山东省2020年关停燃煤机组名单.pdf

2.山东省2020年升级改造燃煤机组名单.pdf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