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印发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精神和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14委局《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十六个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津工信产业〔2017〕3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机械、橡胶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按照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二、工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