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

近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涉及钢铁行业的内容如下: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市级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精准管控实施方案》要求,对相关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管理。将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精准管控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并细化和完善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做到可操作、可核实、可追溯。

对全区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燃气锅炉、 渣土车夜间氮氧化物排放实施精准管控措施。

一、钢铁行业

(1)A 级钢铁企业首钢京唐自主减排。

(2)文丰特钢

夜间:每日 20 时至次日 8 时,烧结工序降低台车机速 30%; 高炉夜间产量较正常生产下降比例不少于 10%;除保障安全生产 车辆以外,其余重型货车禁止运输。

白天:每日 8 时至 20 时氨逃逸浓度不得高于 2mg/m3。

二、焦化行业

A 级焦化企业西山焦化和首钢京唐二期焦化工序自主减排。 各焦化企业停止湿熄焦作业(除干熄焦设备检修、事故外)。

夜间:每日 20 时至次日 8 时通过加大喷氨量等方式将氮氧 化物浓度小时均值控制在 100mg/m3 以下,氨逃逸浓度不得高于 2.5mg/m3。除保安全生产车辆以外,其余重型货车禁止运输。

白天:8 时至 20 时氮氧化物浓度小时均值不得高于 130mg/m3,氨逃逸浓度不得高于 2mg/m3。

附原文: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