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马来西亚H型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1年8月1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975/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H型钢等钢产品(越南语:sảnphẩmthéphìnhchữH)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0.64%,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6.33.11、7216.33.19、7216.33.90、7228.70.10和7228.70.90。

2020年8月2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251/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H型钢等钢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依据越南工贸部2021年4月2日第1162/QD-BCT号公告,越南对马来西亚H型钢产品征收10.2%的临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