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退出电力市场交易的公示

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按照政府工作要求有序关停,目前已不再用电。根据《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20〕229号),经审核,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符合正常退市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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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