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奖励事项的公示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8]121号)《漳州市级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漳财企【2021】4号)《漳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奖励申报指南》(漳工信节能【2021】17号)等政策文件要求, 经研究,现将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有关奖励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

2018年度,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购进漳州鼎鑫工贸有限公司废钢金额3500413739.54元,实际利用废钢金额3261895293.03元,按综合利用金额2%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6523.7万元。

2019年度,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购进漳州鼎鑫工贸有限公司废钢金额4263521539.58元,实际利用废钢金额4432830999.98元,按综合利用金额2.2%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9752.2万元。

2020年度,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购进漳州鼎鑫工贸有限公司废钢金额4377809287.90元,实际利用废钢金额4273490458.59元,按综合利用金额2.2%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9401.6万元。

经总结算后,应拨付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奖励金额9297万元。如无异议,将上报市政府审批。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5962065976

市工信局节能科:电话:05962303097

市财政局企业科:电话:0596203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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