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开发区启动2021年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近日,唐山海港开发区启动2021年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此次行动以质量抽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加强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持续推进劣质散煤管控取得扎实成效。
强化源头整治,确保洁净煤兜底保供。由发改部门统一采购、配送、保障洁净煤供应质量;加大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力度,建立洁净煤台账;组织洁净煤企业实施有序保供,确保配送到户,保障足量供应。
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唐山海港开发区已全面取缔民用散煤经销网点,对原有的散煤经营户营业执照已全部注销。审批部门不再受理民用散煤经营注册事项。
强化煤炭质量监管。严格煤炭质量抽检标准。在全区严格执行国标规定。与承检机构协调沟通落实抽检时限要求。对经抽检不合格的散煤销售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强化散煤输入管控。对运煤车辆实施重点检查。
强化源头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包联责任,压实村“两委”和网格长、网格员监管责任,有效阻断非法销售劣质散煤渠道。
强化燃煤使用环节监管。加强工业煤质炉前监测力度,加大对农村养殖场用煤、农户散煤排查工作力度,加强对开发区内沿街商铺燃煤使用监管,强化对散煤复燃治理,坚决杜绝使用劣质散煤行为。
规范劣质煤处置。一是查扣、没收的劣质散煤严格按规定处置,严防不合格散煤二次流入市场。二是完善处置台账资料,规范处置操作流程,防止劣质散煤流入市场。
推进全方位联防联控。对可能产生劣质散煤的各环节实施全方位排查,积极营造严管严控、群防群治的高压态势,对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劣质散煤的,依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
注重宣传。利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农村大喇叭、张贴公告等,大力宣传禁止运输、销售、储存、燃烧劣质散煤的相关公告,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消除劣质散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