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新《安全生产法》发布实施以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落实落地。

全面部署安排。利用半年工作会、局党组会和月度局务会等,多次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全体监察人员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会议学习、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采取法制审查、重大隐患处罚复核、执法监督等形式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深入学习贯彻。组织观看国新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发布会,购置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和新《安全生产法》释义,邀请参与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法律专家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帮助监察人员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安全培训中心在近期举办的12期安全培训班上,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必学内容,培训煤矿安全管理人员13344人,让煤矿从业人员掌握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权利、义务和在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提高了守法的自觉性。

修订配套制度。新《安全生产法》发布实施后,山东局立即着手对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制度进行修订。研究印发《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有关问题的分工意见》,对新《安全生产法》与煤矿安全监察有关的24条新修订条款,逐一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处室、部门。组织20余名监察员,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对《山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基准》重新修订,为准确及时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提供支撑。对安全知识考试题库修订完善,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补充《安全生产法》的新增内容。

强化督促指导。新《安全生产法》发布后,省局党组对各监察分局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处工作人员作出安排,要求新《安全生产法》发布实施后,坚决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对一线监察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处理处罚不到位的坚决推到重来,切实做到层层推进、项项落实,确保新《安全生产法》落地见效。

严格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以来,山东局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开展执法监察,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9月1日至14日,监察执法12矿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1条,对煤矿企业处罚11矿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5人次,罚款199万元。

当前,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处于爬坡期、过坎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一定勇当国家局派驻山东的“尖兵”和“先锋”,强化使命担当,发扬斗争精神,用好新《安全生产法》这一有力的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