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2021-2022年秋冬季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国家、省关于2021-2022年秋冬季实施联防联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环保绩效评级结果和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实际,现对重点行业企业在2021-2022年秋冬季(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实行轮流停产减排和差异化管控。为便于企业及时组织生产和执法监管,现将重点行业企业具体管控措施及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01绩效评级轮开轮停措施

煤化工行业: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兰花科创、天泽集团煤化工行业整体限产40%。具体情况见附件1。

钢铁(冶铸)行业:福盛秋冬季一座1380m3高炉及其相关配套生产设施停产;冶铸企业7家,顺世达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停产182天,大通2022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停产60天,其他5家企业2022年1月25日至3月15日停产50天。具体情况见附件2。

水泥行业:4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按照省关于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2021年10月1日至10日停产10天,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停产121天,合计131天;其他粉磨站和商砼等水泥制品企业2022年1月25日至3月15日停产50天,其余时段按照国家指南和重污染预警级别响应。具体情况见附件3。

砖瓦行业:绩效评级为A级的企业2022年1月25日至3月15日停产50天;绩效评级为B级的企业在执行A级企业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多停产24天(即停产74天);绩效评级为C级的企业在执行A级企业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多停产42天(即停产92天);绩效评级为D级的企业停产。具体情况见附件4。

铸造、石灰行业:绩效评级为A级的企业2022年1月25日至3月15日停产50天;绩效评级为B级的企业在执行A级企业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多停产20天(即停产70天);绩效评级为C级的企业在执行A级企业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多停产42天(即停产92天);绩效评级为D级的企业停产。具体情况见附件5、6。

陶瓷行业:建筑陶瓷:绩效评级为B级的企业1月25日至3月15日停产50天,其他时间段再停产10天,共计60天;绩效评级为C级的企业在执行B级企业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多停产10天(即停产70天);绩效评级为D级的企业停产。日用陶瓷企业1月25日至3月15日停产50天,其他时间段再停产10天,共计60天。具体情况见附件7。

焦化行业:山西兴高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兴高集团三甲炼焦有限公司2022年1月25日至3月15日结焦时间延长至68个小时以上;沁泽焦化秋冬季2022年1月25日至3月15日结焦时间延长至180个小时以上,其他时间段结焦时间延长至160个小时以上。具体情况见附件8。

采石、来料加工行业:绩效评级为A级的企业2022年1月25日至3月15日停产50天;绩效评级为B级的企业在执行A级企业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多停产20天(即停产70天);绩效评级为C级的企业在执行A级企业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多停产42天(即停产92天);绩效评级为D级的企业停产。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产。具体情况见附件9、10。

02其他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国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安全停产到位(停产时间为停产第一日0时,复产时间为停产最后一日24时)。早开一天或晚停一天在非秋冬季期间3倍量补齐。企业在复产时,要提前3个工作日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请示报告。在生产期间,各项污染物要稳定达标达量排放。在未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污染物小时浓度月超管控要求3次,挂黄牌警示;月超管控要求7次,挂红牌停产15天(或采取同等减排措施);月超管控要求10次及以上,挂黑牌停产30天。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污染物小时浓度超标或排放总量环比超30%达5次及以上,责令停产30天。

协同供暖的工业企业,要在停限产期间严格执行热源替代方案,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协同处置危废的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危废暂存方案,确保危废安全处置到位。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责成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尤其要督促停产企业落实到位,在复产或停产时,要派人驻场监督,确保污染物排放量降到最低。

市直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在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大监督帮扶力度,尤其是市电力部门要在每月终了10日内将相关企业月用电量等相关数据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晋城市2021-2022年秋冬季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管控清单以外实施轮开轮停的企业秋冬季停产,在绩效评级完成等级评定,经市大气办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应等级天数实施停产。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原文:晋城2021—2022年秋冬季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