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11月18日,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即日起,郑州市将强化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燃煤散烧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实现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的目标。

坚决遏制 “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全面梳理排查全市“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分类组织实施。对于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强化节能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于在建项目,逐一评估检查,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不符合能效标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对于拟建项目,统筹考虑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等因素,从严控制项目准入,严控钢铁、电解铝、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过剩产能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全市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对碳素、砖瓦窑(烧结类)、陶瓷、石灰窑行业实施调控生产。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