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电网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的通知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全区各用电企业:
为建立健全电力应急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减少电网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时的危害程度,保障民生基本用电需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防止出现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宁夏电网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以下简称《序位表》)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高楼和重要用户”的原则,《序位表》中所列用户不包含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等民生用电。同时,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优先控制淘汰类、限制类、高耗能、高排放用户用电。
(二)按照综合平衡原则,充分考虑各地区用电结构、客户负荷特性、电网断面限制等因素,将拉限电负荷合理分配到各地区,并留有一定的操作余量,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
(三)按照“有序实施”原则,根据各地产业结构实际情况,将《序位表》分为四个轮次,第一轮、第二轮优先安排高耗能负荷,其余轮次考虑其它非重要工业负荷。电网调度机构依据事故发展情况,原则上由第一轮至第四轮依次执行,直至电网恢复正常。当电网发生紧急事故时可不分轮次同时拉闸限电,直至电网恢复正常。
二、启动条件
当电网出现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电网调度机构按照《序位表》执行拉限电操作,尽快恢复电网正常:
(一)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电网发生事故;
(二)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过规定范围;
(三)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
(四)主干线路功率值超过规定的稳定限额;
(五)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紧急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电网调度机构执行拉限电操作时,原则上按照先限后拉的顺序下达指令,用户拒不执行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限电指令,电网调度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供电端采取拉路措施对用户中止供电。
(二)电网恢复供电过程中,用户应严格按照电网调度机构指令执行,严禁未经联系自行送电或约时送电。
(三)各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与当地电网企业联合开展拉限电应急演练工作,确保限电序位实施过程中,各项措施可以执行到位。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请及时报告。
四、附则
本《序位表》有效期自下发之日起至新《序位表》出台后。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