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二批铸造产能公示

按照《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省铸造产能公告和置换工作的通知》(晋工信装备字〔2021〕9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企业承诺、现场核查、地市审核上报以及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三部门联合审查等工作程序,现对我省第二批铸造产能(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0日,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实名反馈,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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