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召开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部署会

为做好山西省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有效保障民生用能需求和经济平稳运行,12月10日上午,山西省能源局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召开了山西省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部署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茂盛出席会议并讲话,局信息与监测处处长兰世忠主持会议,局机关有关处室、各市能源局、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有关发电企业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山西省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生产经营数据报送、产量监控系统联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解读了煤炭中长期合同范围、期限、签订及价格机制及签订履约系统填报工作相关要求。

会议要求,各市能源局、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炭供需形势,积极签订履约煤炭中长期合同,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稳定市场预期,减少煤炭价格波动,优化运力配置,提升运输效率,努力建立产运需稳定合作长效机制,有效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持续推动上下游行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煤炭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确保实现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有效保障民生用能需求和经济平稳运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的供应方原则上覆盖所有煤炭生产企业,此前未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的煤炭生产企业要参加合同签订;需求方重点覆盖发电供热企业、纯供暖企业、承担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储备基地,以及化肥生产企业等重点用户单位,鼓励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业用户继续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

会议明确,2022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将全部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供方企业要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履约数据,未按期报送履约情况且经提示仍不报送的合同,视为未履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定期对不按要求履约的企业组织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产运需各方要根据生产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将年度中长期合同细化分解到月,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90%,季度和年度履约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