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精神,推动用能预算管理,我委会同省级有关单位、市县节能主管部门梳理形成了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省能源局节能处。

联系人:杨淑明;电话:0571—87050351(传真同号);邮箱:yangsm.fgw@zj.gov.cn。

为方便联系,反馈时敬请备注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