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铸造行业产能补充认定清单公示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铸造产能清单更新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21〕117号)要求,依据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发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审核报送的铸造行业产能清单和专家核定意见,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生态环境厅研究,现将拟公告的河南省铸造行业产能补充认定清单(见附件1、2)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2月15日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5日—2月22日

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371—65509864

省发展改革委 0371—69691525

省生态环境厅 0371—66309112

附件:1.河南省铸造行业产能补充认定清单(依据备案).docx

2.河南省铸造行业产能补充认定清单(依据环保).docx

关键词: 河南省铸造行业产能补充认定清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