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城法庭实现“一件事”解纷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我的摩托车过户手续不知道多久才能办理下来。”日前,刚完成摩托车变更登记的马先生在车管所激动地说道。而这背后,是慈城法庭近期的“一件事”改革:在审判阶段一次立案,当事人即可完成所有过户手续。

今年1月,原告马先生在被告老张处购买了一辆摩托车,由于政策限制,该摩托车不能登记在中心城区,无法上牌。当时,马先生与老张协商,将摩托车暂时登记在老张的名下,等自己完成户籍相关的手续后,再将摩托车过户给自己。摩托车实际也一直为马先生所有并使用至今。不巧的是,今年3月,老张意外去世。因生前的债务问题,老张在各地法院涉及诉讼,登记在其名下的摩托车面临被执行的风险。

想着自己出钱购买的摩托车可能被执行,马先生随即向江北法院慈城法庭提起确权纠纷诉讼。承办法官在案件证据的基础上还原了事实真相,判决确认摩托车归原告马先生所有。“法庭的判决确认了摩托车归马先生所有后,按照以往的程序,马先生要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时间至少需要几个月。”慈城法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慈城法庭启用“一件事”化解模式,由承办法官携带《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一时间同当事人一道前往车管所,最终及时完成了摩托车变更登记。

今年以来,慈城法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延伸人民法庭司法服务,首创人民法庭审判“一件事”集成改革,帮助胜诉当事人及时维护合法权益。据悉,在该项改革模式下,当事人在人民法庭提起诉讼的,如审理阶段出具的裁判文书已明确的涉及不动产、车辆过户和银行存款冻结扣划的,当事人无需另行立案申请执行,可在审判环节直接向人民法庭提出请求并完成所有手续办理。截至目前,在涉及不动产、车辆过户和银行存款冻结扣划等案件中,慈城法庭已帮助7名案件当事人实现“一件事”解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