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生活垃圾?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查处近40起

如今,我区居民自觉垃圾分类率已超90%,村民自觉分类率超70%,但仍有一些租住户、商户或村民、居民不能按照要求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甚至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自5月1日起,针对以上违反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各镇(街道)、村(社区)借力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进行专项执法。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查处近40起,对违反管理条例规定行为形成威慑。

垃圾“落”农田

找出“肇事主”查办

6月3日,九龙湖镇西经堂村一农户举报,称有人把生活垃圾“倾倒”在九龙大道附近他家农田里。接到投诉,驻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取得派出所支持,立即调取相关监控视频。通过查看发现,某货车司机因为轮胎陷入路边农田,垃圾包也掉落下来。司机找来拖车,连夜拖出货车,竟忘记捞起丢落在田中的生活垃圾。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执法人员找到肇事司机,在视频及实物等证据面前,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责令其赔偿农田主的损失,并立即自行清理生活垃圾,同时通过PDA简易程序予以处罚。

垃圾丢路面

偷倒者无处遁

6月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庄市中队执法人员在监控视频上发现,当事人姜某驾驶小车,将装有生活垃圾的两袋废弃编织袋,倾倒在庄市街道工四路垃圾点位外面的地面上。执法人员随即从区综合行政执法视频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调取案发现场视频并截图,一方面通过交警部门查出当事车主联系方式,另一方面现场取证,并依法展开调查。

接到执法人员电话,涉嫌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当事人姜某赶到涉事现场,面对视频及截图等证据,承认垃圾为其倾倒。随后,执法人员根据其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其予以改正,当事人把倾倒的垃圾清理干净。执法人员带当事人到庄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受调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等。6月10日,经该局批准立案。

“天眼”显威

随意倾倒被处罚

5月7日,租住在骆驼街道荣吉路骆驼村周家楼下村民组的王某忠偷偷地将厨余垃圾及塑料袋等其他垃圾随意倾倒在垃圾收集点外,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是这一幕全被村里“天眼”视频监控拍下。随后,网格员将视频和照片等证据上传街道四个平台系统。根据证据,街道驻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立即倒查。面对视频证据,王某忠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根据要求自行将上述生活垃圾清理干净,接受立案处理。

据了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还与各村(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检查、执法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骆驼街道各个垃圾投放点安装配置高清摄像监控探头——天眼,如果发现居民随地倾倒垃圾等违反《浙江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行为,村里的监督员就会通过高清摄像装置和街道四个平台网络,把照片、视频等证据上传到执法部门系统,由执法部门根据相关证据倒查,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