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民吃上放心芝麻油和酿造酱油

7月7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开展“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芝麻油’和‘酿造酱油’专项行动”,对芝麻油、酱油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普查和监督检查,规范芝麻油、酱油生产;组织企业全面公示产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信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提出酱油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食醋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酱油和食醋产品应当真实合法标注食品标识,在标签醒目位置清晰标注“酱油”“食醋”等标准规定名称,真实准确标注各种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芝麻油生产企业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在芝麻油生产过程中掺杂其他油脂;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专门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是否存在生产过程中添加香精、香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顺向可查、逆向可追、责任可究;芝麻油标签、说明书是否存在虚假标注等情况。酱油生产企业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是否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实际执行标准是否有效并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定;酱油生产是否有完整的酿造工艺,发酵设施设备、工艺周期、原料采购使用与成品产量是否相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各批次产品是否检验合规后出厂并按规定留样;酱油产品标识是否合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