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商家太“霸道” 用汽车与警示锥占三个车位

“公共停车位被商家‘圈占’,变成私人的了?”近日,汪先生向城管部门反映,中泰街道罗兰小镇小区附近的公共停车位被商家私自占用,影响市民停车。

几天前,汪先生驾车前往罗兰小镇小区附近办事,由于停车位紧张,来回找了几圈也没有寻到合适的车位。在一家店铺门口,汪先生看到连在一起的两个车位被人有意圈占,导致他人无法停车。

接到投诉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泰中队随即来到现场查看。汪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违法占用车位系沿街商铺的汽车美容店负责人所为。不仅如此,他还用警示锥占用了另外一个公共停车位。

对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且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队员们立即上门对店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开具了整改单,责令商家立即整改。

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圈地占位。对于沿街店家“霸道”地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中泰中队将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努力确保道路、车位通畅,同时也呼吁沿街商家能够提高自身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