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举措”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为持续改善海宁市空气环境质量,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秸秆焚烧、餐饮油烟、道路遗撒等环境问题的排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不断擦亮海宁生态底色。

严控秸秆等露天焚烧。出台2021年禁止秸秆等露天焚烧工作方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通过日常巡查、市级督查、专项排查相结合,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督查、巡查力度。对督查、排查发现的焚烧点或过火痕迹(秸秆、杂草等)全部责令整改到位,确保处置率达到100%。今年以来,海宁市局共开展日常执法巡查1861次,开展市级专项督查11次,共立案查处各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31件。

严治餐饮油烟污染。结合嘉兴市局餐饮业油烟污染信访投诉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制定餐饮油烟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餐饮业油烟信访事项“清仓”见底,不留隐患。目前,已对92个餐饮油烟问题开展“回头看”行动,处置率100%。同时,依托餐饮业“综合查一次”,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执法检力度,围绕“未及时清洗、未正常使用、超标排放”等问题,严厉查处餐饮油烟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海宁市局共开展餐饮油烟排查1497次,整改问题隐患18个,立案查处餐饮油烟违法行为1件。

严防道路遗撒。利用“环卫+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非接触式”执法优势,借助信息化、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道路遗撒问题,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对道路遗撒问题突出的公司,开展约谈,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道路遗撒问题。今年以来,海宁市局立案查处道路遗撒违法行为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