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昌县信访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3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整改工作;3月1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议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措施,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并向县委巡察组提交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实施清单(新信党组〔2021〕4号)。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清单,3月17日、4月6日、4月8日等先后3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商研整改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干部共8人次,其中谈话提醒4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责令检查2人次,共挽回经济经济损失8550元,建立和完善各类制度18项,达到了巡察预期的目的和成效。县委巡察以来,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转变,标杆意识明显增强,信访工作取得了历年最好成绩,信访考核位居全市第一,成功创建国家级“三无县”和省级“无信访积案县(市、区)”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1)局党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对信访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的实施方案》,加强源头防范、规范办理,做到与越级访控制、积案化解两促进、两不误。

(2)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对2020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吉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新昌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十大运行机制》等,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其认真落实整改,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将矛调中心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窗口,同时加强组织人事部门的对接工作,有序做好人员分流工作。

(1)持续深化信访“最多跑一次”改革,局党组对省两办出台的《关于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指导意见》《浙江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开展专了题学习,制定出台《新昌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考核办法》,完善了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指标考核体系,做到访调、访诉自动分流和无缝对接。

(2)局党组对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单位行政与事业混岗使用现象开展了专题研究,结合单位“三定”方案和工作实际,对督查科人员进行了调整,其他科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逐步消化,择机分流。

3.针对“破解信访难题存在短板”问题

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创新信访工作方法,破解信访难题,同时加强对信访形势的分析,把越级访管控工作变被动为主动;要求注重工作实效,加强积案化解,同时强化源头治理,减少信访总量。

(1)制定印发《2021年新昌县信访工作“两化一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县四套班子领导包片联系和单位月度通报排名,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2021年一季度,国家级、省级重复信访件化解率分别居全市第1、第2名。

(2)制定《进京赴省访处置工作规范》,健全政法、信访、公安信息联动机制,共发出预警信息56条,确保了重大节会期间“新昌本地不出事、新昌人不外出惹事”工作目标,2021全国“两会”期间实现了进京“零登记”。

(3)会同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制定印发了《各级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十条责任清单”》和《村级组织信访工作“十条负面清单”》和《关于全面开展“治村起好步,五不五带头”争先创优比变化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信访源头治理,全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4.针对“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其认真落实整改,提高政治站位,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担负起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

(1)3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提出了2021年工作思路,并就意识形态责任分工再次进进行了明确,局长何红刚同志对局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副局长王海江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增强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学习讨论、分析研判、监督管控。一是深入学习《新昌县党委(党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把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3月6日,围绕《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内容,局党组开展了专题学习;3月29日,局长何红刚同志以《坚定文化自信,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题,给机关党支部上了一堂党课。二是开展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并于1月11日在党员会议上进行了通报。三是修订完善《网络舆情处置办法》,办公室落实专人定期开展新闻舆论、社会舆情、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加强局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辨析意思形态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风险防控。

5.针对“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和研究部署上级有关法治建设会议精神,2021年以来,局党组分别对省委法治浙江工作等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讲话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全面提高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

(2)2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并对就法治建设工作分工作了进一步了明确,局长何红刚同志对局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副局长王海江同志具体分管法治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

(3)会同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和信访协调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制定《群众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流程》,在全县信访干部集中轮训会上邀请司法局副局长、行政复议局局长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分类处理业务培训,推进了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

(4)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了《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3月30日,局党组成员和各业务科室长参加了国家信访局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业务大讲堂,4月19日,邀请新时代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组织开展了全体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专题培训,提升了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法治意识。

6.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

(1)制定出台《信访局党组会议制度》和《信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办公室主任专题负责记录,坚决杜绝混开混记现象。

(2)修定完善《信访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会议范围、会前酝酿、议事规则等内容,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集体决策后实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7.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深入”问题

(1)建立《局班子成员联系结对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加强对属地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密切了同乡镇(街道)基层的联系。2021年一季度,局班子成员走访联系结对乡镇(街道)达到了一次以上,实现了全覆盖要求。

(2)推行乡镇(街道)信访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强化了上下工作联动互动,同时开展信访重点人员失控预警提醒和信访事项办理提醒通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4月7日,召开了一季度乡镇(街道)信访工作例会,今年以来,共发出预警提醒单43份,开展提醒通报16期。

(3)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的实施方案》,开展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评定,提升办理质效;制定《群众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做到文明接待、有序接待,提升信访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8.针对“财务管理不紧”问题

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严格财务支出环节的把关审核;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其他问题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检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配合落实整改工作。

(1)4月15日,安排单位财务人员丁慧慧同志参加了财政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4月19日,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对缺少必要附件或内容的支出发票开展了自查,逐笔进行了核实,形成了核实情况报告,于4月19日向局党组作出了专题情况说明。

(2)修订完善了《信访维稳工作餐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维稳工作餐支出的把关审核,规范了信访维稳工作餐使用和审批流程。

9.针对“公务管理把关不严”问题

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全面提高公务管理水平。

(1)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新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意见》《新昌县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专题学习,并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及公务出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检讨,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制定了《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审批流程单》,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接待、公务出差把关审核。

10.针对“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合同管理。

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民法典》“合同编”开展了专题学习,并对合同签订必要内容无约定、代表无签字、无加盖公章、签订日期空白等审核把关不严现象进行深刻反思检讨,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1.针对“经费支出不合理”问题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其他问题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检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配合落实整改工作。

4月15日,安排单位财务人员丁慧慧同志参加了财政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开展自查,对2018年现金发放“六一”节日慰问费涉及9人、金额6500元,驻京工作组通讯补贴超发涉及3人、金额2050元,予以收回,并于4月29日上缴国库。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已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4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了专题研部署,局党组书记何红刚对2017至2019年《县信访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内容基本相同现象进行深刻反思检讨,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组织纪检干部和全体党员赴儒岙镇参观学习了“监察法主题馆”,设计制作了单位清廉文化墙,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单位廉政氛围。

13.针对“干部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1)2021年3月,从小将镇、沙溪镇调入了2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平均年龄为35岁左右,进一步优化了干部年龄结构,有效弥补了单位信访干部断层现象。

(2)县委开展巡察以来,局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机关党员干部“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干部精气神明显提升,2020年全县信访工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今年一季度局党组又对单位内部部分工作岗位进行了适当调整,有效提升了干部的工作激情、危机意识、担当精神。

(3)修订完善《信访局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明确陈晶晶同志负责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再次对全局工作人员是否有出国(境)证件进行了全面摸排,并与保管的出国(境)证件逐一核对,加强了干部出国(境)证件的日常教育管理。

14.针对“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其他问题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检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配合落实整改工作。

(1)局党组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法规,讨论制定了《信访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暂行)》,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工作程序。

(2)召开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讨论决定人事事项的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及2017年干部调整任前公示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等现象进行深刻反思检讨,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5.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问题

(1)4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全体党员会议,专题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了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3月15日,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说清楚、谈透彻,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

(2)4月8日,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题研究,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员会议与工作会议合并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讨论制定了《机关党组织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3)完善制定《党员年度学习活动计划》,丰富党员学习活动,4月21,组织全体党员赴儒岙镇东山村、监察法主题馆开展现场教学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4)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专题学习,每月对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提高了党员干部按期缴纳党费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下一步工作

(一)举一反三抓落实。把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深刻剖析根源,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紧盯制度漏洞,查找纠正同类问题,对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每一项问题整改都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健全机制抓落实。着眼管长远、见长效,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更要有“长久立”的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举措、机制,把整改与推进改革结合起来,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避免反弹抓落实。问题的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管理,既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始终做到力度不能“松”、温度不能“降”、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5-86023883;通信地址: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信访局;邮政编码:312500;电子邮箱:zjxcx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