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部署,新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新昌县人民检察院组成工作专班,按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于8月9日至10日,分两组对我县22座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从散葬烈士墓规划、修缮保护、管理维护三方面与乡镇(街道)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下一步联合督查组将对此次督查情况进行梳理,出具督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书,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年内完成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和修缮维护工作。

烈士纪念设施承载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奋斗的百年历史,铭刻了无数革命先烈为党的事业英勇牺牲的伟大精神,是中国共产党非凡奋斗历程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专项保护行动为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发挥红色教材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