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行政服务中心:落实保证金制度改革 打造优良招投标环境

2021年上半年,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数89个,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699笔,涉及金额12409万元;采用保险保单形式69笔,涉及金额1884万元。降低投标人资金占压数额共计14293万元。

电子保函(保单)是以保险、银行、担保公司等开具的电子担保凭证来替代以往的现金担保的一种担保方式。电子保函操作方便、出单快捷,有效降低了投标人的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充分释放企业现金流,减轻了投标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增加了中小微企业投标机会,激发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莲都区目前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工程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领域电子保函(保单)替代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工程建设领域施行保证金制度改革,对进一步推动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以及开展招投标活动具有诸多积极意义。一是简化了保证金退付手续和流程,实现快速退付,高效解决企业资金无效沉淀问题;二是有利于加强保证金监管,实现投标保证金高效清理,降低保证金保存压力,防止非法设立、违规超标准收取、超期限滞留保证金和限制保证金缴纳方式等情况出现;三是有助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服务,积极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创新,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招投标部门职能,推动全区招投标市场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