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引纠纷 调解有方人安心

【案情简介】

2011年8月,龙阳街道居民肖某与彭某因性格不合自愿协议离婚,婚后有一儿一女,约定将双方共有的一栋房屋归儿女所有。2021年,赠予儿女的房屋被拆迁征收,因征收款项的分配,双方吵闹不止,进而产生纠纷。随后,该社区干部与肖某、彭某进行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为了化解纠纷,该社区干部向龙阳司法所反映该纠纷,司法所介入调解。

【调解过程】

接到案情后,司法所高度重视,立即选派了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司法所所长熊友权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认为夫妻双方都有大部分过错,都揪着各自的缺点吵闹,认为协议离婚后财产都是各自一半,没想过房屋会被征收的情况,女方要求自己所得的部分都归儿子所有,男方的意见是等拆迁款下来了给儿子买房子用。在最大限度考虑双方实际情况下,尽量组织双方协商。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解析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部分法条,依法明理,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大家从实际出发,相互理解,通过两轮艰辛的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在拆迁款的支付方式上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在调委会的调解下,双方方当事人于2021年8月2日签订调解协议书:一是肖某与彭某同意拆迁征收款合计贰拾肆万元柒仟玖佰零叁元给儿女所有,同时款项的分配由其姐弟自行处理;二是自此双方当事人不得再以此为由,要求任何补偿和反悔;三以上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须严格履行。

经回访,当事双方对调解员的调解和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和人性化履行等两个方面。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剖析案情,并对相关法条进行解释说明,是本案得以成功调解的关键。调解员耐心释法,情理动人,调解方案科学有效,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而且做到了用法有道、情暖人心,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