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七条措施 让留荣人员安心就业

近日,我区出台《支持回引企业员工七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从就业、交通、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吸引更多人到荣昌就业,为促进区内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撑。

《措施》指出,就业方面,对来荣就业并在荣昌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员工,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600元;

交通方面,对来荣就业并在荣昌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员工,凭区外来荣交通凭证,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

购房方面,对来荣就业并在荣昌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在荣昌购买首套住房的企业员工,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不超过90平方米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子女入学方面,企业员工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区内学校就读;

落户方面,企业员工凭与区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落户荣昌;

公租房方面,企业员工无住房且符合公租房居住条件的,可申请公租房。

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企业招录更多人才,对初级专技职称或大专学历的企业员工,按以上政策的1.5倍金额兑现所有补贴;对中级专技职称或本科学历的企业员工,按以上政策的2倍金额兑现所有补贴。

《措施》自本月起试行3年,试行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员工,可到区人力社保局咨询具体的申报事宜,享受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