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劳务合同起纠纷 耐心调解促和谐

“真的是太感谢陈法官了,经过你的调解,我的血汗钱终于有希望拿回来了!”7月22日,在永年区法院广府法庭当事人张某激动的对陈丽娟法官说。

6月8日,广府法庭受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胡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某在被告胡某承包的武安某工地上工作20余天,共计工资款12000元。被告胡某在支付6000元工资款后便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只出具了剩余欠款证明,但随后并未按照欠款证明上的日期按时履行,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无还款迹象。

陈丽娟法官承办此案件后,认真查看案卷,了解到此案是劳务合同纠纷后,第一时间通知被告胡某应诉,并拟定了开庭时间,力争帮助原告张某早日拿到工资款。被告胡某在得知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已进入相关法律程序后,情绪异常激动,双方见面时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为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陈丽娟法官加大调解力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反复向被告胡某剖析利弊、讲明利害,耐心劝说被告胡某履行承诺,支付原告张某工资款。同时,向原告张某如实述说被告胡某遇到的经济难题,一时拿不出6000元支付工资,劝说原告同意被告延期分期支付工资方案。

7月22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陈丽娟法官的多次努力下,被告胡某提出分两次将工资款返还给原告张某,原告张某同意被告胡某的支付方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陈丽娟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办案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称赞。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永年区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积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努力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