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红色检察行”守护“红色精神家园”

 

  百年岁月峥嵘,百年初心如磐。革命文物资源和英烈纪念设施是中国共产党非凡奋斗历程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色资源承载着党的光荣历史,是不可复制、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是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阳原县是桑干河流域一块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沃土。1922年秋天入党,曾经担任过中共张家口特别支部书记、中共张家口地方执行委员会组织部长、书记,中共顺直省委常委、工委书记的王仲一烈士就出生在阳原县揣骨疃镇小盐厂村。今年,正值建党100周年,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的重要指示精神,阳原县人民检察院不忘来时的路,抓住学史力行这一落脚点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开展“学党史、忆英烈、护忠魂”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公益诉讼红色检察行”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建国前老党员、革命文物、革命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进行全覆盖式“探访和体验”,重温革命烈士英勇牺牲的悲壮历史和感人事迹,深刻认识红色革命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了解英烈设施、革命遗址的日常管护情况,确保红色资源环境“红”、实体“红”、精神“红”。

  在这次“公益诉讼红色检察行”专项监督活动中,第二检察部联合阳原县慈善义工联合会以及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对全县建国前的老党员开展“追寻红色记忆、薪火传承献爱心”走访慰问活动。倾听他们分享自己亲身经历的革命故事,感受他们为了家乡沧桑巨变、国家繁荣富强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使他们深切感受到党的关心和关爱,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幸福感;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县的烈士陵园、烈士公墓、王仲一烈士故居、抗日战斗遗址纪念碑等英烈纪念设施逐一进行实地踏查摸排。发现烈士公园周围堆放垃圾、展厅房屋漏雨、墙体渗水、展板陈旧、褪色发黄;抗日战斗遗址纪念碑周围杂草丛生、有的已经被杂草覆盖,碑身镌刻的题词字迹模糊不清、碑体破损裂缝。王仲一烈士故居无人居住、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严重破坏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作为社会公众瞻仰和红色教育场所的功能受到损害。对于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记录,并及时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相关行政关开展诉前磋商,商讨解决措施,按照“分级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同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强化英烈保护的意见》,形成英烈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英烈保护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整理、修缮、整改工作,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升级改造,深入挖掘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弘扬英烈革命精神的伟大意义。尤其是火石岭阻击战斗纪念朝阳堡“扫荡”战斗纪念经过同县退军人事务局、骨疃政府、辛堡乡党民政府多次现场调研,结合当时“火石岭战”、“朝阳堡战斗”的重大意义和战斗遗址的现场情况,决定把火石岭战斗遗址纪念整体除,战斗发生重建火石战斗念浮目前已完成址和划手续,后续作正步推进朝阳堡战斗遗址纪念碑进行升级改造,部分建筑拆除重建、道路改、拓宽、瞻仰广场增设停车场、生间。目前经峻,重新游人放。打造成我县有深刻思想内涵和丰富文化底蕴、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红色教育基地,使其更好地发挥宣传教育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革命烈士故居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要求,我院于2021年5月25日将位于阳原县揣骨疃镇小盐厂村的王仲一烈士故居保护案逐级呈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批,为了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和使行政机关更地好履行职责,6月10日召开了首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群策群力,共同研判,共同守护烈士故居,营造弘扬英烈保护的浓厚氛围,使英烈精神代代相传。

  红色资源是丰厚的革命精神财富和永久的精神丰碑,不仅能够给我们呈现辉煌的历史篇章,更是赋予我们继往开来、实现更大辉煌的强大动力和历史使命。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百年百日入村入户调查走访”活动,收集发生在我县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革命人物故居、革命旧址、战斗遗址等红色文化遗产,深挖红色资源这个党史“富矿”,通过开展“红色资源调”活动,厚植人民情怀、革命情怀、红色根脉情怀,将“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的“公益诉讼红色检察行”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留住珍贵的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