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检察院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202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下称《监督规则》)。当日下午,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彦青带领该院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对《监督规则》采取检察长领学、新旧规则对照学和与案例结合学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集中研讨。

 
会议指出,《监督规则》共10章135条,全面贯彻依法监督原则,对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进行了细化。《监督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申请监督条件、检察机关受理程序和申请监督时限,强化了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程序。同时,《监督规则》对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办理该类案件做到有章可循。

 
会议要求,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务必要在实践当中牢固掌握和运用好《监督规则》,积极转变思路,主动应对《监督规则》带来的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突破依职权监督类型的案件,并研究如何依职权发现重点案件,如何进一步监督。并进一步做好程序合法性监督案件。在做好实体正义的同时,紧抓程序公正,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每一项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民事监督工作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