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活困难养老起纠纷 特色法庭协助调解暖人心

近年来,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机构养老已成为重要的养老模式之一。而与此同时,老年人与养老机构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如何既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理诉求,同时又兼顾维护养老机构的利益,已成为人民法院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近期安国法院北段村乡特色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件老人和养老机构的矛盾纠纷。宋某某与杨某某是一对再婚夫妻,在一起生活近20年,他们两人中,杨某某是重度残疾失语并失明,宋某某是五保户,生活因难。面对现实状况,7月上旬时宋某某把杨某某安置至北都古槐养老院,约定每月费用1500元,后宋某某拒付院方费用,院方扣留了宋某某的电动三轮车,双方发生纠纷,院方求助安国法院北段村法庭予以调解。陪审员李保庆带领朱顺军、张立建立即赶往古槐养老院,考虑到宋某某实际情况,陪审员了解到杨某某和前夫生的两个儿子在外地打工,想方设法与二人取得联系,协调让他们承担部分养老院费用,经过反复做三方工作,最终达成协议,养老院费用由杨某某的儿子负担60%,老伴儿宋某某负担40%,院方免去每月100元空调费。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安国法院始终致力于特色人民法庭建设,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在特色法庭深入开展,将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作为特色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化解人民群众间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