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检察院、公安联席会上,针对“提请逮捕”案件释放新信号!

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落实认罪认罚制度,牢固树立少捕慎押理念,进一步降低审前羁押率,通过对犯罪案件的审慎逮捕、宽缓处置,减少“犯罪打击面”,最大限度地保障经济平稳进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三个效果”的统一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8月4日,莲池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检联席会,会议邀请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副局长、法制大队大队长及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通过了《关于明确提请逮捕案件范围的意见》,规定对轻刑犯罪、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以非羁押为原则,以羁押为例外”,对于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供述比较稳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故意伤害、涉案金额不大的侵财等案件原则上不再提请逮捕。同时,为了推进少捕慎押的有效运行,同时强化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监管,积极探索完善取保候审保证方式,改变犯罪嫌疑人脱保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增加脱保后量刑上的加重体现,增加保证人责任承担,推广监控设备等方式,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刑事案件受理、涉案财物接收需要明确的问题》,规范了公安机关移送案卷、涉案款物、侦查取证等方面共八项内容。

我们要及时转变办案理念,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审判羁押率过高与司法谦抑的精神不符,且羁押成本过高,办案不要片面追求形式,更要注重办案效果。我们要求公安机关将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轻刑案件依法不再提请批准逮捕,是落实少捕慎押新举措,不但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同时减少了诉讼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该院检察长马志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