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发布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交易所研究决定如下: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继续交易。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

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3月10日

关键词: 部分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