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擅改”积分兑换规则被客户告了 律师:违反合同约定 侵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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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黄敏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就发布了这样一个案例——郝先生为了兑换航空里程参加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活动,在获得180万全部活动信用卡积分3个月后,银行自行提高积分兑换比例,郝先生认为权益受损向法院起诉。7月7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银行信用卡中心违约。对此,《投资快报》记者观察到,有律师明确指出,银行的上述单方做法涉嫌罔顾客户权益,有失诚信,遭遇败诉不出意外。具体来看,银行擅自修改积分兑换规则、清零积分等做法是违反既有合同约定的。悄然修改信用卡积分规则,对消费者的知情权来说也是一种侵害。因此,银行在修订此类规则时应当更加公开透明,做好和客户的沟通工作。据了解,2019年8月,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发布“零钱包积分赚不停”活动,称刚性收费白金卡充值零钱包达标就送积分,最高可赚180万积分。7月27日,记者了解到,2019年8月发布的《180万积分!8倍5倍积分,中信变样用卡》的文章中,就有当年中信零钱包活动的详细介绍。另外,微信用户“佛系用卡”2019年发布的《中信5倍积分新活动!看最佳姿势》文章也有全面解读——持有白金卡及以上等级的用户在中信零钱包存款10万元+,可享受线上支付5倍积分权益,当月最高奖励5万积分封顶9元权益1个。郝先生称,自己有使用积分兑换航空里程的需求,且按照25:1的兑换规则,180万积分所能兑换的里程的价值将高于存款利息。2019年8月7日,他向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开立了一张白金卡,卡内存款达到活动规则要求后,当年12月31日,信用卡中心向郝先生赠送的180万积分全部到账。不过,2020年3月20日,中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称白金及以上信用卡客户积分兑换中国内地航司里程比例调整至50:1;客户年度积分兑换限额调整至5万里程;且未来将不定期调整航空里程兑换规则;新规则将于同年5月6日生效。此举引发了郝先生的不满——当时他获得的180万积分尚未使用。郝先生认为,银行将里程兑换比例由25:1提高为50:1,兑换额度由10万里程/年降为5万里程/年,未尽到积分可能贬值的风险告知和提醒义务,且存在损害持卡人权益的恶意操作,这一规定是“霸王条款”。沟通未果后,他向法院起诉,要求中信银行及银行信用卡中心对其剩余积分继续按照25:1的兑换比例进行兑换;免除年费及已扣除的6万积分。7月7日,朝阳法院审理认为,郝先生作为活动参与方,对于相应积分价值具有合理的预期利益,该预期利益应予保护。银行开展零钱包活动时,未对积分到账后其可能随时对积分兑换规则进行调整等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尽到充分的提示说明义务,且在涉案积分全部到达郝先生账户后仅3个多月,银行即发布积分兑换调整公告,时间间隔较短,且造成积分价值明显低于消费者参与活动时的合理预期。法院认为,银行调整积分兑换里程比例的做法不具有合理性及合同依据,应属违约,依法判决被告银行信用卡中心继续按照25:1的比例为郝先生进行中国内地航司里程兑换,同时免除郝先生所持信用卡诉讼期间至判决生效后45天的年费。法院还指出,金融机构在制定及修改合同条款时,应当严格审查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及合法性,审慎行使单方解释权及修改权,并从实质上落实相关提示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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