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关于唐山采取污染天气应对强化措施的通知

12月中旬唐山市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实现重污染天气削峰降级,经相关机构同意,在执行12月9日启动的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和《决战20天、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管控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从12月19日0时至24日24时,对重点行业进一步采取强化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钢铁企业(含高炉铸造、独立球团和电炉炼钢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措施,即:绩效评价为A类且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县区)的停4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县区)的停5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B类的,停60%以上的烧结机装备;评价为C类的,停70%以上的烧结机,竖炉及白灰窑装备;评价为D类的,停烧结机,竖炉及白灰窑装备。

2、施工工地(含免于停工工地)。市中心区外环线内所有施工工地(含免于停工工地)继续停止土石方和拆迁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浇筑工序,禁止水泥罐车穿行市区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单位和金业,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关键词: 唐山 污染天气 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