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

日前,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力争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5%左右,煤炭消费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电煤消费占比达到52%以上。

为推进我省煤炭消费减量工作,《通知》明确七大主要任务。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传统煤化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对未完成上一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的地方,实行耗煤项目区域限批。

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到2020年,全省统调公用燃煤机组供电煤耗力争控制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煤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降至73%左右。扩大外电入豫规模,加快推进青电入豫通道建设,力争2020年9月底前建成投用。优化其他电力入豫通道建设,加快构建全省多通道、多方向输电格局,到2020年,力争外电入豫规模达到600亿千瓦时以上。

同时,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焦炉,全面落实国家“以钢定焦”政策,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到2020年,城市中心城区电解铝企业全部退出。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实施错峰生产,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针对钢铁、建材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在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程方面。开展燃煤设施整治,到2020年,全省基本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供汽供热条件具备、污染严重的地方要加快淘汰步伐;全面排查工业窑炉,建立工业窑炉管理清单,大力实施工业窑炉综合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工业窑炉开展煤改气、煤改电。

我省还将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提高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差别化电价标准。进一步扩大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将使用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装置的焦化企业纳入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

《通知》指出,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将对各省辖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对措施有力、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地方予以表扬,对进度滞后、落实措施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关键词: 河南 煤炭消费 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