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炼焦总厂被辽宁省命名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

日前,辽宁省委宣传部有关人员专程来到鞍钢股份炼焦总厂,为该厂颁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牌匾,获此殊荣的共有机关、社区(农村)、企业等7个类别的7家单位。

近年来,鞍钢股份炼焦总厂把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与抓手,通过抓宣传、抓载体、抓典型,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严抓党建工作、建立严谨的管理体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职工争做优异业绩的创造者、合格公民的践行者、高尚道德的推进者,全方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后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工人革新家李晏家,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辽宁好人·最美人物”房洪瑾,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辽宁好人·最美工人”张允东,辽宁省学雷锋标兵、鞍钢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刘春来,辽宁省岗位学雷锋学郭明义标兵、鞍山月评好人郭代义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该厂先后被授予全国学雷锋示范基地、全国学雷锋示范点、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鞍山市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关键词: 鞍钢 辽宁省 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