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进一步完善契约化经营管理模式
攀钢进一步完善企业契约化管理模式,按计划推进直管单位经营者市场化、职业化选聘机制,确保今年契约化经营目标任务完成。目前,攀钢正按计划与下属各子分公司(单位)签订2019年度契约化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实施契约化管理,是企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2018年,攀钢按照鞍钢集团契约化管理工作要求,建立起经营者高风险、高弹性、高压力、高责任、高激励运营机制,与25家单位签订契约化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并以法律合同的方式给予确定。25家单位全部完成契约化经营利润目标,保证了攀钢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有效落地,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
今年以来,针对各单位契约化运营管理与市场化运营融合度不足、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攀钢总结和梳理现有自主经营管理经验,根据依法合规原则、市场主体原则、系统配套原则、差异化管理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年度契约化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聘用合同书》《年度战略绩效与薪酬评价考核办法》《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市场化选聘实施办法》及若干保障制度。针对充分落实企业法人各项职权以及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修订完善了授权体系,明确各级企业的权责边界;完善职能监控、审计监督、后评价追责“三位一体”的企业运营监管体系,为深化契约化经营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直管单位经营者市场化、职业化要求,攀钢坚持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人用人相结合的原则,对经营者实行内部选聘和社会化选聘。对于内部选聘的经营者,实现“体制内的能上能下”;对于社会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现“体制外的能进能出”。完善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经营者强化业绩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刚性联动,设置核心指标、发展指标、管理控制指标三类年度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管理及滚动财务预算考核。同时,攀钢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实行党政同奖同责,生产经营和党建指标一体化考核。
攀钢根据未来3年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围绕产业结构发展战略,对实行契约化经营的企业,设置“一企一策”考核指标,构建差异化指标体系,分级分类考核,引领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为了让职工及时共享契约化经营发展带来的红利,激发职工责任共担、共同发展的动力,攀钢持续优化企业职工、管理人员、经营者紧密对应的“重精准、强激励、硬约束、严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业绩为导向,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管理人员、职工考核评价机制,构建起更加符合实际、贴近市场的绩效指标及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深化契约化经营与市场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