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产能出让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3月13日-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映情况。

关键词: 山钢 产能出让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