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滚动:中创新航起诉宁德时代不正当竞争: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
12月29日,国内媒体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创新航已经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宁德时代“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报道,中创新航有关人士表示,上述消息属实,详情目前不便透露。宁德时代暂未就此消息进行回应。
资料显示,宁德时代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动力电池企业,而中创新航为第二大第三方动力电池企业。中创新航原名中航锂电,拥有军工背景,被视为动力电池企业“黑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创新航此前被宁德时代起诉,总计索赔金额达6.4亿元
此前宁德时代曾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专利权。
据中创新航此前发布的公告,该公司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发明专利权的产品“集流构件和电池”。同时,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263.25万元,并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12.75万元,以及合理支出20万元。
中创新航彼时表示:“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两家企业的专利诉讼案已经拉锯一年多,吸引各方关注。
据此前报道,去年7月,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要求中创新航停止制造和销售侵权产品,并索赔1.88亿元,今年5月进一步提高至5.18亿元;今年8月,宁德时代再度提起诉讼,添加了不正当竞争,索赔金额1.3亿元。宁德时代的总计索赔金额达6.4亿元。
今年7月,针对宁德时代5项起诉专利,中创新航申请专利无效诉求,其中三项中创新航均已主动撤回。随着诉讼案的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介入审查,裁定剩下的两项专利中,宁德时代的“防爆装置”专利维持全部有效,“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维持部分有效。
中创新航认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其产品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董事长刘静瑜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中创新航不存在恶意侵权的动机。对于锂电池这样的新兴行业,中创新航在技术上的投入非常大。”
12月29日早盘,中创新航跌3.94%
国内第三方动力电池竞争激烈,“老大”“老二”互掐
中创新航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就动力电池而言,该公司销售的是:主要应用于新能源车的动力电池电芯、电池模组及电池包。就储能系统产品而言,其可应用范围包括:发电站、电网企业、数据中心及基站。
今年10月,中创新航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交易。
从市场地位来看,聆讯资料显示,按2021年装机量计:前三大动力电池企业为宁德时代(市场份额为52.1%)、比亚迪(市场份额为16.2%)及中创新航(市场份额为5.9%)。宁德时代是最大的第三方动力电池企业,而中创新航是第二大第三方动力电池企业。
招股资料披露,中创新航的客户包括广汽埃安、长安新能源等等。报告期内(2019-2021年,以及2022年3月31日止),中创新航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13.99亿元、23.53亿元、56.47亿元、33.41亿元,分别占同期总收入80.7%、83.2%、82.9%、85.8%,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